福州连江60多岁油漆工受工伤 劳动局不予受理

建材网】福州连江一名60多岁依伯,福州退休后在一次做工时不慎摔伤。连江劳动理事后,多岁依伯所在单位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,油漆予受被劳动局以依伯受伤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驳回。工受工伤近日,福州连江县法院一审认为,连江劳动理受伤依伯与相关企业构成劳动关系,多岁所以其工作时受伤应认定为工伤,油漆予受与其超过退休年龄无关。工受工伤

陈依伯1944年出生,福州退休后在连江某船务有限公司从事船舶油漆,连江劳动理一次他因木板架子倾斜摔下而受伤。多岁随后,油漆予受该公司向连江县劳动局为陈依伯申请工伤认定。工受工伤可是,劳动局认为陈依伯受伤时已超过退休年龄,受伤事故不属于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调整范围,不予受理。

申请被驳回后,连江某船务有限公司将连江县劳动局告上法庭。

连江县法院认为,《劳动法》只有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,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从事劳动的人员,法律未作禁止性规定。陈依伯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但事实上已经成为连江县某船务有限公司的雇工,双方劳动关系成立,所以县劳动局应予受理,并对其进行工伤认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