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棉县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宣判

  雅安日报/北纬网讯  石棉县一恶势力团伙多次随意殴打他人、石棉势力强拿硬要他人财物,县首宣判最终受到法律严惩。例恶9月5日,犯罪石棉县法院公开宣判该起恶势力犯罪案件,案件被告人何某东等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。石棉势力该案件是县首宣判石棉县宣判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。

  经法院审理查明,例恶2017年2月12日何某东刑满释放后,犯罪回到长期居住的案件石棉县。何某东为壮大自己的石棉势力力量和声势不断招收“小弟”,陆续纠集苟某意、县首宣判聂某明、例恶黄某伟、犯罪王某、案件胡某等一众无业人员,逐渐在石棉县城形成以何某东为纠集者的恶势力团伙。

  何某东为笼络、组织团伙成员和安排打架,通过其创建的微信群对团伙成员进行管理,群内成员称何某东为“东哥”,并以“师兄弟”互称。

  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期间,何某东、苟某意、聂某明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,以暴力、威胁等手段,共七次实施借故生非、随意殴打他人、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等行为。其中何某东纠集他人实施四起寻衅滋事行为,苟某意参与实施四起寻衅滋事行为,聂某明参与实施三起寻衅滋事行为。该恶势力为非作恶,欺压百姓甚至学生、未成年人,扰乱了石棉县城社会生活秩序,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
  最终,被告人何某东因犯寻衅滋事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三万元,被告人聂某明因犯寻衅滋事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被告人苟某意因犯寻衅滋事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

  记者 李晓明